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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通过GMP认证不能生产粉针剂和大输液

国家药品监管局规定
2000-10-14 来源:光明日报 范又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到2000年年底未通过GMP(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)的企业,自2001年1月1日起将不能再生产粉针剂和大输液。

据国家药监局安全监管司司长白慧良介绍,目前我国有生产粉针剂的企业400多家,生产大输液的企业300多家,其中300余家企业(车间)已通过了GMP认证,同时有部分企业正在改造,近期将按计划申请GMP认证,估计到今年年底通过认证的企业(车间)可达近500家。

这意味着约1/4以上原来生产粉针剂和大输液的企业(车间)将于2001年1月1日停止生产这两种药品,届时这两种药品的供应会不会受到影响?对这个问题,白慧良司长的答复是:现已通过GMP认证的粉针剂、大输液企业主要是大中型生产企业,这些企业生产的粉针剂占市场份额的80—90%,大输液占60%,而其生产能力目前只发挥了50%,完全可以保证供应。

白慧良说,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,今后对医院内部生产的大输液也将加强监督管理,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GMP,配制大输液用水必须符合注射用水标准,且必须使用一次性药瓶。

据介绍,GMP是世界各国对药品生产全过程监督管理普遍采用的法定技术规范。我国于1988年颁布第一版GMP,截至2000年9月30日,全国已有447个药品生产企业(车间)通过认证,获得《药品GMP证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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